2014年湖南湘潭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2)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2、被聘用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
3、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调入的博士,学校根据本人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相应待遇。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樊老师 肖老师
咨询:0731-58292074
邮 编:411105
湘潭大学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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