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6.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最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所余空额,可以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药学院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因岗位数受限,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校内岗位设置的情况及聘任要求、流程进行聘任以及兑现待遇。
2.201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是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协议。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0-39352071
2、投诉电话:020-39352093
3、简历投递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学院行政楼北楼四楼人事处,邮编:510006,电话:020-39352071
广东药学院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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