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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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高明区编委办批准,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共7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和区编委办《关于使用区职校、区技校教职员编制的复函》(明机编办函〔2014〕5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区技工学校教职员。招聘人数共7名,其中区职业技术学校2名,区技工学校5名(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员职位表》。
职位表招考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以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实操、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 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88282322、88282312)
3.报名所需材料:《2014年佛山市高明区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职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社会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实操考试、笔试和面试。
(1)实操考试:应聘汽车维修教师职位的考生须先进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实操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面试:
汽车维修教师职位面试对象为实操考试合格的全部人员。其余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
考试结束后,汽车维修教师职位按实操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余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及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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