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韶关武江区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公告(2)
五、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凡有违法违纪现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的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韶关市武江区武装部后勤科:13927801896;
韶关市武江区人社局:0751—8630363转4040、4030;
韶关市武江区武装部
2014年4月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