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高新区安监局招聘公告(2)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统一组织安排在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安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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