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南雄市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统一由农业局分配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135元/人。
八、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农业局:0751-3822128;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农 业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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