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龙岗区安监局辅助管理类雇员招考公告(2)
报名者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安监局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安监局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区安监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区安监局咨询电话:28949813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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