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2)
(一)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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