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5月18日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2、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测试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二阶段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
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双方签订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毕业生派遣手续;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出站手续;海外留学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到校工作。未能按时获得上述聘用条件或未能按时报到者,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自动失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3、对于海外留学人员,如因招聘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考试方式、时间可灵活安排,考试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4、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6、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932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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