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公告(2)
(三)考试
通过复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测试
包括闭卷笔试及单独测试两个部分,各占第一阶段成绩的50%。闭卷笔试及单独测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学生工作能力。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测试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二阶段:岗位技能考试
辅导员01-02岗:考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
辅导员03岗:考试形式含无领导小组讨论及创新创业技能考核两个部分,各占第二阶段成绩的50%。
第二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人选。岗位技能考试成绩及进入第三阶段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测试成绩×30%+岗位技能考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要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或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9322792
投诉电话:020-39322692
广东工业大学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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