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公告(3)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已聘用的专业技术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白云区2014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 86371568;投诉电话:86364370。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