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行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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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行政学院为省政府直属单位。学院是培训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的重要基地,是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一)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省委省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二)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三)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四)开展与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 (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行政学院采用统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一:《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学院办公楼公告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