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试题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确定,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总成绩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业务知识水平、特长表演、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对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前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后,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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