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
考试流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所有考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第一阶段: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核事宜。进入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核,如未按规定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核,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2.无领导小组讨论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核结束后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学校成立无领导小组讨论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对考生进行分组考核。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第二阶段:面试
1.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30%)按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等。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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