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体育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四)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拟聘人选统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组织考察
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考核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广州体育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者,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1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学历及学位并办结毕业生派遣手续;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出站手续;海外留学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到校工作。未能按时获得上述聘用条件或未能按时报到者,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自动失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广州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体育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州体育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ipe.edu.cn。
(四)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026111(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026838(监察处)
广州体育学院
2014年4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