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招聘协警公告(2)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自治县县聘人员;
(5)在自治县各类考试中违规列入禁考期限的人员。
(6)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视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3.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聘职位的全部条件,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程序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由县公安局统一负责组织现场报名,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委和县公安局统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2)组织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委和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综合考试。
(3)研究决定和公布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体检和政审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择优的原则经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布。
纪检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公告
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主要通过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www.xjcbcr.gov.cn)、察布查尔县党建网站(www.cxdj.gov.cn)、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jcxrlzy.gov.cn)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简章、职位表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到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现场报名,复员军人同时须提供退伍证,从事协警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同时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人员考试加分条件认定表》。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 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汇总后确定最低入闱面试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4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复员军人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题采用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三种语言命制。
2、面试
(1)入闱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闱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人员确定
入闱面试人员按入闱面试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确定,招聘1-2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3-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超过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人社、纪检等部门统一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面试方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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