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普通雇员公告(2)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各职位依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招考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以下的,取消该职位人员的雇用;如同一招考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雇用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编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为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25岁”为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专业目录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附件(附件2至附件4电子版在龙岗党建、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下载):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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