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西南州望谟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5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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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11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4]1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针对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缺编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招聘计划563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望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分类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在望谟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受户籍限制;
3、望谟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现驻望谟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望谟经济发展奉献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4年4月1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14年4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乱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满后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未满3年的人员;
6、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黔党发【2011】17号);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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