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2)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业务知识,以业务知识为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进行评价。
(三)现场试验(仅限辅助雇员):统一采用盲样试验,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后,普通技术雇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辅助雇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现场试验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签订《佛山市劳动合同书》。
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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