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2)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对象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位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和判断、分析能力,以及展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技能等。面谈和试课的分值满分各为100分,面谈和试课分别评分,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6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内。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面试成绩=面谈成绩×40%+试课×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将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学院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学院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限按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
十、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83171236、83171230,联系人:肖小姐、严小姐
监督电话:83171232,联系人:黄先生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
广州中华文化学院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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