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高新区招聘教师8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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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暂定于 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5月6日(下午5:00)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幼儿园需补充的87名优秀在职教师及毕业生岗位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伴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三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6所,公办幼儿园2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且每年以1-2所新建学校的速度发展,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与毕业生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招聘录取人员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及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学科相符(小学科学学科持有物、化、生、地、自然及科学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即可);所学专业须与《2014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附件 一)中专业要求相符。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学科相符。所学专业须与《2014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附件 一)中专业要求相符。
(3)报考职业中专教师语文、数学、体育、会计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报考职专其他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2014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附件 一)中专业要求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舞蹈、幼教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各类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一:《2014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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