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招考雇员公告(2)
四、考试
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题目的命制、评分及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负责,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将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如招考职位只有2名及以下考生符合条件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