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佛山三水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招录编制内人员公告(2)
六、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各招考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按有关规定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要求
(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二)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权向各级党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负责受理和查处。
(三)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四)凡接触试题、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对于造成泄密事故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况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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