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招聘雇员公告(2)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enshi.thnet.gov.cn/renshe)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849803。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14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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