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遵义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员公告(2)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环保局组织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并据实写出政审报告,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3119192(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8981650(市纪委第二纪工委)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3日
2014年4月23日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1 | 1 | 硕士及以上 | 土壤学及相关专业 |
红花岗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2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红花岗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3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汇川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4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汇川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5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新蒲新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6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市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7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市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8 | 1 | 硕士及以上 | 化学工程 |
合 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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