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清远清新区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公告(2)
(二)组织体检
体检将于5月16日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出现有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情形,将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能进入体检人员5月19日留意电话通知体检递补情况,以便参加5月20日的体检。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计划生育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安排在清新区大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
(四)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应及时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民政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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