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四、组织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组织考察
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确定聘用人选
1.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东沙街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46;监督电话:8149207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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