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定于2014年5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833(区纪委)、0756—7263996(区人社局)。
附件:1、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年4月2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