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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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15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4年6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1)兴宁市网络信息中心、兴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招聘单位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3)确认。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考试前2天(即2014年5月16日)发送准考证邮件,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交考务费80元。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其他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主管局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考试前2天(即2014年5月16—17日)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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