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所属事业单位昭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博士毕业生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三)考核
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尽快通知应考人员。
(四)体检
考核结束即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学校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体检合格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于2014年8月26日前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便到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学校统一安排到非教学部门工作一年,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辞退。
(七)其他
符合招聘条件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也可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优惠待遇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六、纪检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2123843(昭通学院监审处)。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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