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2)
四、其他事项
(一)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4年毕业生以及2014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者,所签订的聘用协议自动失效,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发表论文1篇以上”指发表论文1篇或1篇以上。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须同时符合本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单位对应的岗位,博士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及以下根据学历和岗位要求对应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十三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236(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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