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克州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公告(3)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到岗后,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服务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为五年,五年之内不得调动、离岗。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井娟娟 联系电话:18997696081
附件1、2014年克州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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