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教师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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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2014年6月30日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38人,详见附件《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高中教师。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5、符合《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聘用形式
按有关政策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书。
四、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新会区以外的在职教师(高层次人才),按有关政策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或安置费。购房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4.5万元,副高职称、博士4万元;不购房的,安置费为1.5万元,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二)受聘教师享受我区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区域内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三)对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聘用教师,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的,续聘时享受相应等级岗位待遇;对首次聘用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等级岗位待遇。
(四)对受聘教师原是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的,在家属工作安排、入户、入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入户免收城市价格调节基金;其配偶按工作性质或专业实行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其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属农村户口的,可办理城镇入户手续;其子女入学,原在重点学校的安排到我区重点学校就读,其它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五、应聘办法
(一)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要求贴近期证件照,并如实反映受教育、工作、教学、科研、健康、婚姻及计划生育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五邑地区在编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二)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通知前来面试(面试时间2014年7月中旬),面试采用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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