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广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
(二)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核。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审定。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宁县人民政府网、广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58)8632084。
2014年广宁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岗位表等2014.03.xls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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