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新闻中心招聘艺术类职员公告(3)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652),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 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职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因拟聘人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另行招聘。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index.aspx;
绿色光明网网址:http://www.lsgmw.com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main
(六)本公告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