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建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3)
(三)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实行人事代理。
九、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2、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3、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
十、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县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县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一、郑重提示
(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建水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 本简章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7662405
附件: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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