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时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和体育器材。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音乐教师职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主项占50%、副项占30%、自弹自唱占15%、加分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美术教师职位按笔试占30%、专业试(主要考素描、色彩和书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体育教师职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包括主项占50%、副项占30%、身体素质占15%、加试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及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学历证书验证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学科的不同单位的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从另一单位招聘职位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公办教师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201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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