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2)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8.社会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面试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
9.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证书;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度内取得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的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0.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凡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非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5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笔试或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在2014年6月4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愿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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