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一)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此次招聘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或专业知识笔试两种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石屏县文化馆演员兼主持人 (041)和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女播音员(042)属专业性很强的特殊岗位,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4 日至26日期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余岗位全部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2日上午9:00— 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岗位(岗位代码041、042)的考核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者为考核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核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素质能力。
2、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岗位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90分),低于90分者为考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其中:龙武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员(028)、哨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旅游管理(029)、大桥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技术员(034)、牛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辅导员(038)、县图书馆图书管理员(040)等不限专业或专业性不强的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
(一)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进行确定。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7月16—17日,复审地点设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资格复审主要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确定),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并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带队到石屏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政审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一)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出现拟录用人员空缺时,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二)对于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将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招聘的岗位,由合并招聘岗位中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的方式确定具体拟录用单位和岗位。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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