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1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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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省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招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公务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1日23:59。
2、报名形式: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初审在2014年6月16日完成。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传的照片为清晰标准证件照。
(4)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必须在2014年6月17日--18日前完成网上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执行:100元/人。
(5)准考证于2014年6月25日--26日在云南人才网下载打印。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占40%)以及公文写作(占30%)。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左右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进入面试,按笔试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资格复审基本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书),准考证,其他证书或证明资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其他就业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应聘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成绩。
(四)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公示确定进入考核与复审人选。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同时对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问题进行审查。发现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选,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符合工作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纪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纪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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