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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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0日
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地处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是一所隶属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省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经院党总支部研究并报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党政办公室文学秘书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
2、2012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文秘及相近专业。
3、2012和2013年的毕业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4、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敬业爱岗,善于思考,服务意识强。
5、综合素质好,具有履行文秘职责所需的公文写作能力。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
(1)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泸西县金马镇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党政办公室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外地考生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获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真实、完整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反馈后视为报名成功。
(3)特殊情况可由他人持招聘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代报名,笔试前复核相关证件原件。
2、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2)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请务必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以便即时通知。
(3)通过邮件或持复印件由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最迟于笔试前一天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应试考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进行。重点审核以下材料: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报名时仍未办妥毕业证书的,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2、公民身份证。
3、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对于资格的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审核。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在考前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资格审核合格者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复审,复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下发准考证。
(三)考试及方法
1、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1)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是担任文秘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知识。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的学习及工作情况。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往下递补。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者,报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省工信委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手续。待批准后即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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