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交通运输委员会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我委将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我委将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www.sztb.gov.cn)网站查询招考信息。
十、本次选聘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十一、联系
联系人:赵柯,联系电话:83165237。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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