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文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1)面试方式:实际操作。
(2)面试内容:维修电工中级技能业务相关实际操作知识。
4.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岗位面试
(1)面试程序: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复试的合格成绩分数线为85分以上(含85分)。考生考试完毕,考官当场打分,现场亮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因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由主考官临时命题(同一命题),考生即兴完成的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声乐岗位初试:体型、形象、自选歌曲演唱、视唱;复试:体型、形象、自选歌曲演唱、视唱、短文朗诵、知识问答、才艺展示。舞蹈岗位初试:基本功(形体、软开度)和自选舞蹈表演(5分钟以内,舞种不限);复试:基本功(形体、软开度)、自选舞蹈表演(5分钟以内,舞种不限)、舞蹈技巧、舞蹈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表演、短文朗诵。
(3)注意事项:考生自备服装、道具(剧目表演)及音乐CD盘,在考试中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负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复表演;考前30分钟,由纪检人员抽签决定即兴舞蹈表演和短文朗诵的面试内容。
(二)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除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岗位需要复试成绩达到85%及以上外,其他岗位均需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者,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三)面试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协调,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主管局或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文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2127335
咨询电话:0876-2629229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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