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市财政局招聘工勤岗位雇员公告(2)
我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试用及雇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雇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门市财政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5月1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