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2)
(七)薪酬待遇
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未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录用人员,博士研究生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上发布。
5、举报、投诉电话:020-86464342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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