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娄底市湘中公证处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仅限一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底市司法行政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娄底市司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报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不准参加市湘中公证处公开招聘考试。
娄底市司法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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