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龙岗区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选聘职员公告(2)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聘任人员退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障模式(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人员执行原有退休保障模式)。
十一、选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市、区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含部分经教育部同意的目录外专业)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0755-2890524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电话:罗小姐,0755-28918186;陈小姐,0755-28913351。
2014年5月15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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