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攸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按政策解释)。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定向(1)至定向(3)岗位及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的报考对象须提供有关单位证明或审核意见。报名地点为县发展中心人社局(人事)1072室(十楼)。报名考务费50元(人才引进岗位免报名费)。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网上报名。人才引进岗位可以采取上传《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相关资料到攸县人事考试电子邮箱(yxrsjbm@163.com);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对象在参加面试时,须带所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岗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6月18日- 2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医师、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含卫生系统的财会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岗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卫生系统的护理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5、属于县内人才引进的对象,免笔试,只面试。综合类人才引进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和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播音主持岗位单独进行专业化笔试和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和组织实施。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卫生系统的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主)。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察竞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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