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攸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3)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卫生系统的岗位聘用,由县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经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 24223731
县监察局 24222449
县人社局 24327826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表一:2014年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
附表二:2014年攸县事业单位综合类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
附表三:2014年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
附表四: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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