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公告(2)
考试地点设在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 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594887(谭老师、肖老师、彭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561273(监察室)
附件:2014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2014年5月15日
发表评论